关于申报2012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9

各二级教学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委的通知,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12年度曙光计划项目,请各二级院(系)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申报者条件及申报要求如下:
1. 年龄要求: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条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我校在编教师。
3. 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其中:
● 项目起始日期为2013年1月1日,项目研制周期不超过3年;
● 资助额度:理工科:15万;文科:5万。
4.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给我校的申报限额: 1项。
请各二级教学部门认真审核,并于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
申报材料包括: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
联系人:吴定伟;联系电话:3822302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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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专利申请登记表.doc (32 KB)
2012-10-19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