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公示(六)

发布时间:2026-10-27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上海电机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科技〔2022〕301 号)等文件,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转让/许可的科技成果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

性质

负责人

转让/许可

金额(万)

受让人

一种农作物精准采摘装置

发明专利

周俊妩

许可

5

苏州恒基威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自动化精准采茶自动化系统解决方案

技术秘密

周俊妩

转让

10

苏州恒基威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38223013

  特此公示。

科技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