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上海电机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科技〔2022〕301 号)等文件,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转让的技术秘密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 | 性质 | 负责人 | 转让/许可 | 金额 | 受让人 |
智能旅行规划AI Agent技术 | 技术秘密 | 李娜 | 转让 | 10万 | 嘉兴天从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大模型微调的校园事务智能问答机器人技术 | 技术秘密 | 李娜 | 转让 | 11万 | 嘉兴天从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区块链与小世界网络的AI语料防“投毒”控制方法及其系统 | 专利申请权转让 | 杨志和 | 转让 | 30万 | 上海熠牛科技有限公司 |
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10月2日
联系电话:38223013
科技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