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上海市科技创新券项目校内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4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上海市科技创新券项目申请与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自即日起,所有申请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的项目,均须填写《上海科技创新券项目校内备案表》,完成校内备案后方可申报。

  请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备案信息,按要求完成签字、部门审核等流程,并及时在科研系统上传备案。未按规定办理校内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相关申报及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科技创新券项目校内备案表.docx

科技处

202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