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上海电机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科技〔2022〕301 号)等文件,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转让的专利技术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 | 性质 | 发明人 | 申请号 | 转让/许可 | 金额 | 受让人 |
一种空间防光污染的卫星透波热控薄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CN202411590816.4 | 转让 | 50100 | 上海百灵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
基于深度学习的行人重识别系统V1.0 | 软著 | 吴瑞旭 | 2025SR0377270 | 转让 | 200000 | 武汉市中远顺物流有限公司 |
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技术转移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38223013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