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新的《上海电机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对于签订合同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项目:1、合同中若明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归甲方所有,请在经费认领时做好外协经费预算(外协经费预算不超过到账经费的70%);2、项目执行中涉及产品开发、产品设计、系统和软件开发、可行性报告论证等业务,请在经费认领时做好外协经费预算(外协经费预算不超过到账经费的70%);3、若项目涉及测试、分析、加工、调试、技术咨询等需要委托第三方的业务,请在经费认领时做好委托业务经费预算(委托业务经费预算比例不超过到账经费扣除外协费用后的50%)。自2025年2月26日起,在进行项目经费认领时,请严格遵守学校外协经费和委托业务经费的预算要求进行预算科目的金额分配,在出账合同签审时需指明从出账预算科目来源。对于科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请及时向科技处反馈,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科技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