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上海电机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科技〔2022〕301 号)等文件,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转让的的专利技术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 | 性质 | 发明人 | 申请号 | 转让/许可 | 金额 | 受让人 |
电动车单体电池电量均衡电路、装置及方法 | 发明 | 阮观强、赵会文、李玉祺、郑瑨、徐亦宁、周浩文 | ZL 2018 1 0716755.X | 转让 | 3万 |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38223013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