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上海电机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科技〔2022〕301 号)等文件,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转让的的专利技术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 | 性质 | 发明人 | 申请号 | 转让/许可 | 金额 | 受让人 |
一种高强耐蚀耐磨的铜基复合材料 | 发明 | 李雷 | 201810794093.8 | 转让 | 4万 | 上海岐海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10日
联系人:邓亮 联系电话:38223013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