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录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规范管理我校科研成果,做好年度成果的统计工作,以及年度学院考核统计工作,现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系统录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教师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科研成果录入(20221211--2023年度期间、署名为上海电机学院的科研成果,其中2022年度已录入者不必重复录入),并做好审核工作。

2.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著作、专利、获奖成果、标准、学术交流内容等。相应佐证材料一并录入系统。

3.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录入和二级单位审核提交的截至时间分为两个时间点:第一截止时间---20231031日(用于二级学院科研绩效评估),第二截止时间---20231130日(用于KPI指数统计)。今后科研数据均以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报时间和要求,完成成果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4、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相关人员:

系统、论文、著作、获奖成果、标准、学术交流请致电38223024

专利请致电38223013

 

  科技处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