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学校召开了科研项目中外协(代制)资产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科研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黄兴华副校长主持。
科研处长赵朝会首先介绍了《暂行办法》制定的目的及意义,并就五章二十一条的内容向与会者进行了解读;审计处长程晓华提出了外协(代制)中的最低经费问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吕红芳处长提出了外协(代制)需要定义额度权限,并建议其第十八条内容更明确化;资产财务处副处长王贡针对操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议。
最后,黄兴华副校长指出:在新的形势下,科研管理应进一步严格执行程序,激发大家投身科研及其技术改造的积极性。管理部门要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好的服务和简便可行的操作程序。希望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为我校的十三五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