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6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曙光计划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2016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一般不能超过3年,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申请者要求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4年版)》,见附件1。申请书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各学院汇总后于2016年05月31日上午9时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交科技处,同时电子版发至shaoh@sdju.edu.cn,我校今年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本项目为省部级。

科研处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1、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4版.doc (93 KB)
2016-05-23 09:57
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doc (40 KB)
2016-05-23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