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的相关精神,推动上海新型高校智库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智库的品牌建设,提升上海高校智库的影响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启动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第一批上海高校智库;

(二)第二批申报上海高校智库并通过初选的研究机构;

(三)市教委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建设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

(四)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五)纳入上海高校智库建设计划和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上海市知识服务平台;

(六)积极参与决策服务工作并完成约稿任务的活跃研究机构

(七)市教委重点支持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申报条件

(一)已建立稳定的决策咨询渠道。近三年在同一研究领域,已承担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的咨询任务或提交5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有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

(二)已建有实体机构,有长期稳定的跨学科决策咨询研究团队;

(三)已建立专业化的数据库。

三、申报项目

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分为战略研究项目、核心数据库和品牌系列产品,详见《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

申报项目的内容如已获得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高校智库建设计划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再重复申报。

四、遴选工作

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同行评议,必要时进行实体考察,择优入选。

五、建设周期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项目周期为1年,需详细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项目建设一年后,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申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重要依据。

六、经费管理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经费为上海市财政教育专项经费资助,经费预算纳入上海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评审中心评审。

七、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需填写《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报书一式六份,于2016年4月5日9时前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jwfengs@126.com

教委通知可在“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查找,《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申报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附件:1.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2.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申报书

 

 

                                                                   科研处

                                                                2016.3.29

 

沪教委科〔2016〕16号 (1).doc (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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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doc (1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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