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在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所有在研的2015年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但均需要在《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中进行汇总说明)。

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市社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以上所涉材料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提交至科研处(需同期提交电子稿)。

 

 

 

                                                        科研处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