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创新文化、推广创新技术;培养创新人才、打造创新队伍、激发创新热情,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与突破,加快产业经济的提升发展。经机电工会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上海电气职工岗位创意创新大奖赛。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建言献策,为企业转型发展再作贡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奖赛主题
′2015上海电气创意创新大奖赛以进一步提升集团主体产业竞争优势为导向,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岗位创新”为载体,围绕技术高端化、结构轻型化、产品智能化的方向,聚焦前瞻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大力开展岗位创意和实施创新,推动上海电气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二、大奖赛内容
本届大奖赛征集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创意产品和创新方法,并通过该创意创新的细化和实施,形成提高技术能力、提升产品能级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优秀方案。
参赛团队可围绕本企业或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结合本岗位技术技能自选创新课题,也可根据组委会指定的创新课题选题。
由大奖赛组委会指定的创新课题,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需求为基点,围绕企业特定产品在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统一命题,征集具有创新力、实施力的优秀创意创新方案。
三、参赛对象
上海电气(集团)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四、比赛日程
1. 参赛报名时间: 文件下达之日起 ~ 6月30日
2. 创意创新讲座时间: 6月 - 7月
3. 投稿截止时间: 8月20日
4. 项目答辩时间: 10月-11月
5. 评选结果揭晓: 12月
五、参赛办法
1.上海电气(集团)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以个人或项目组的名义向本单位工会报名参赛,由各单位工会负责汇总后统一向大赛组委会秘书组报名,大奖赛无须交纳报名费。
2.本次大奖赛可以个人形式或项目组形式参赛,每个项目组人数限定在5人以内。参赛选手报名时,须递交已填写好的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reative-secca@163.com(报名表见附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单位及赛事简称。大奖赛秘书组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确认,如无回复请致电垂询。作品光盘递交时,请附书面报名表。报名表内请正确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便赛事通知,若有更改请及时通知大赛秘书组。
3.参赛选手若选择大奖赛组委会指定的创新课题参赛,大奖赛秘书组将为其提供命题项目的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命题组产品的创新设计要点说明及现有产品照片等(所提供的资料仅供选手参考用,请妥善保管,不得外泄或作他用,违者将依法受到侵权处理)。参赛者在报名或设计过程中,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与大奖赛秘书组及时取得联系。
4.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参赛选手和项目团队参加创意讲座,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创意创新作品提交方式
★ 创意创新作品须以光盘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如下:
1)通过邮局挂号邮寄或快递递送;
2)参赛者直接送到大赛秘书组;
3)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 光盘中必须含有的内容为:
1)电子版报名表
2)作品报告Word文档(表格见附件3,文章页数控制在5页以内)
3)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片
4)PPT介绍(5-10分钟展示、解说内容)
★ 递交作品光盘时,请附项目推荐单位(工会)盖章的书面报名表。
六、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项:
1、金奖 1项 每项奖金 10000元人民币(含税)
2、银奖 2项 每项奖金 7000元人民币(含税)
3、铜奖 3项 每项奖金 4000元人民币(含税)
4、入围奖 若干 每项奖金 2000元人民币(含税)
(二)企业专场增设奖项:
′2015上海电气职工岗位创意创新大奖赛将继续设立企业专场,经过项目初评,单个企业入围项目满10个的设立企业专场,大赛组委会将为专场设立专门奖项(同一个项目不在综合组奖项与增设奖项中重复获奖):
最佳创新奖 : 1项 每项奖金 8000元人民币(含税)
优秀创意奖: 2项 每项奖金 4000元人民币(含税)
(三)优秀组织奖若干,每项奖金5000元人民币(含税)
七、作品评选
1、参赛作品在大奖赛秘书组统一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创意创新项目发布和答辩。
2、由专家组根据创意创新作品的产品创意性、创新性、实施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以及发布和答辩情况打分,按得分高低评出金、银、铜等各奖项。
八、获奖作品表彰与奖励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予以表彰和奖励。
九、联系方式
大奖赛秘书组设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中兴路960号1号楼3楼(数字化设计研究室)
邮编:200070 E-mail:creative-secca@163.com
联系人:桂士弘、王颖 传真:021-26027876
电话:021-26027879、26027755
有关附件附后。
上 海 市 机 电 工 会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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