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彰我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积极贡献,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沪科〔2013〕9号)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研处
2015年1月5日
|
|
| |||||||||
发布时间:2015-03-09
各单位:
为表彰我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积极贡献,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沪科〔2013〕9号)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研处
2015年1月5日
|
|
| |||||||||